衡水高级中学被立案调查, 调查决不能让个人“背锅”

衡水高级中学
近日,信阳衡水高级中学陷入舆论漩涡,因未兑现 2022 年招生时“高考不过本科线退费 2 万元”的承诺,被平桥区教体局立案调查。此事件引发广泛关注,而在责任认定上,绝不能简单粗暴地让招生负责人个人来背这个“黑锅”。
学校宣称:“是招生负责人为了业绩,在未经学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,擅自发布含退费承诺的公告。该招生负责人的行为违反了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扰乱了正常招生秩序,误导学生与家长,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。”
我们深入探究就会发现,将所有责任归咎于这位招生负责人,实在是难以服众。我们不妨思考,一个招生负责人的胆子再大,若没有学校领导的批准或默许,也不敢公开擅自发布如此重大且兑现不了的招生承诺。
我们假设,就算是招生负责人私自做的承诺,那么学校和监等部门也应负有如下责任。
第一,招生宣传是学校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,其内容应该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把关。如果学校要有一套完善、科学、严格的审核流程,那么这种违规宣传行为在萌芽状态就会被及时发现并制止。然而,现实却是这份包含违规承诺的公告堂而皇之地发布出去,这是学校在审核和把关上的严重失职。
第二,学校对招生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。招生人员的行为代表着学校的形象,学校应该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,确保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。而在这起事件中,招生负责人能够为所欲为,说明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形同虚设。
第三,学校过于强调招生业绩,而忽视了合规经营和诚信办学,招生人员为了追求业绩而不择手段。学校应该营造一种注重教育质量、遵守法律法规、诚信办学的文化氛围,让每一位教职工都明白,学校的发展不能以牺牲诚信或者违法违规作为代价。
第四,上级管理部门对学校负有监管职责,应该对学校的招生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。在这起事件中,信阳市教体局虽然发现问题后作出了严肃处理,但如果能够在事前加强监管,也许就可以避免这一事件的发生。
此次立案调查是一个契机,不能简单地将责任推给招生负责人。而应该从学校的领导层入手,对管理制度、文化氛围以及教育部门的监管等多个层面进行调查和处理,领导要负主要责任。只有这样,才能真正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,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。希望信阳衡水高级中学能够借此机会,认真整改,加强管理,重新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。